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
发布:2022-08-01 16:42,更新:2022-08-01 16: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以下简称《注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1.
关于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
及企业信息查询
注册系统登录及境外生产企业信息查询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ifer.singlewindow.cn/,或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门户网站—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访问。 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或注册系统查询其在华注册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 | 除相关境外主管当局与海关总署就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另有约定的,《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分配其注册系统账号,通过注册系统按流程提交申请。 境外主管当局的注册系统账号,由海关总署予以分配。《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自行申请其注册系统账号,按注册系统流程提交申请。 |
2.
关于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涉及产品类别
及商品编号查询
3.
关于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办事指南
4.
关于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办事指南
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5.
关于注册编号标注及包装标识
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管理办法》关于包装和标签、标识的要求,适用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2022年1月1日前生产的输华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要求适用于原规定要求。
6.
关于注册有效期
已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格继续有效。已注册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3个月期间,应按照《注册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办理延续注册。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企业,海关总署将予以注销。其他新闻
- 无抗饲料产品认证 2020-05-08
- 单一饲料有哪些是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 2020-01-10
- 海关总署,宠物食品 企业名单 2019-12-18
- 泰国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登记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2019-12-17
- 目前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国家有哪些 2019-11-29
- 解读|宠物食品进口流程 2019-11-08
- 进口宠物饲料登记注册 2019-10-31
- 进口宠物食品标签延长过渡期限 2019-10-31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申请 2019-10-31
友情链接
进口饼干境外生产企业备案海关系统操作指南【一般贸易清关攻略】 进口矿泉水境外生产企业备案要求【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进口红酒境外生产企业备案申报难度【助力顺利通关】 进口饼干境外生产企业备案如何操作【一般贸易报关攻略】 进口红酒境外生产企业备案手续【贸易破冰】 进口饼干境外生产企业备案申报难度【通关监管科普】 进口饼干境外生产企业备案申报时间【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进口矿泉水境外生产企业备案所需资料【贸易破冰】 进口红酒境外生产企业备案流程【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进口矿泉水境外生产企业备案申报难度【助力顺利通关】 进口红酒境外生产企业备案海关系统操作指南【通关监管科普】 进口矿泉水境外生产企业备案如何操作【助力顺利通关】 进口红酒境外生产企业备案如何操作【助力顺利通关】 进口饼干境外生产企业备案所需资料【贸易破冰】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问题解读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55号北京中欧宾馆408室(注册地址)
- 邮编:100125
- 电话:86-01065912606
- 联系人:华思联
- 手机:13911225593
- 传真:010-59195184
- Email:hslzhaopin@126.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